“先生,”那局里的人说,“请准在早晨一点钟到这里来乘车出发。”
事情办妥以后,他便出了旅馆,向城里走去。
他从前没有到过阿拉斯,街上一片漆黑,他信步走去。同时他仿佛打定主意,不向过路人问路。他走过了那条克兰松小河,在一条小街的窄巷里迷失了方向。恰巧有个绅士提着大灯笼走过。他迟疑了一会,决计去问这绅士,在问之先,还向前后张望,好象怕人听见他将发出的问题。
“先生,”他说,“劳您驾,法院在什么地方?”
“您不是本地人吗,先生?”那个年纪相当老的绅士回答,“那么,跟我来吧。我正要到法院那边去,就是说,往省公署那边去。法院正在修理,因此暂时改在省公署里开审。”
“刑事案件也在那边开审吗?”他问。
“一定是的,先生。您知道今天的省公署便是革命以前的主教院。八二年的主教德·贡吉埃先生在那里面盖了一间大厅。就在那厅里开庭。”
绅士边走边向他说:
“假使先生您要看审案,时间少许迟了点。平常他们总是在六点钟退庭的。”
但是,当他们走到大广场,绅士把一幢黑黢黢的大厦指给他看时,正面的四扇长窗里却还有灯光。
“真的,先生。您正赶上,您运气好。您看见这四扇窗子吗?这便是刑庭。里面有灯光。这说明事情还没有办完。案子一定拖迟了,因此正开着晚庭。您关心这件案子吗?是一桩刑事案吗?您要出庭作证吗?”
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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