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以后所著的书,同样享有专利权,无论是诗集,还是。其他人用专利人的书盈利,就必须支付作者一定的稿费。
这下,大臣们全都哑火了。
没办法,在明朝著书那完全是不挣钱的,而且文人们往往为了出版还得自己掏钱,辛辛苦苦呕心沥血著出来的书,最后还是个赔钱货,搭上了精力,掏空了腰包。
现在好了,著出来书的话,如果真的受欢迎,不仅不用自己掏钱了,反而还能赚钱,而且期限还是二十年。
明朝的士大夫们最渴望的便是能名垂青史,为了这一目标,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骂皇帝,骂了皇帝之后如果你还没死,那你就是英雄。
先别管将来能不能名留青史,但至少在当下,在同僚们面前,在民间,经过文人们的渲染烘托,盛名便已经传播开来了。
而想留名青史的另一个途径就是著书,在书的作者那一栏里,留下自己的姓名,如果书火了,那么自己自然而然的也跟着火了。
但是,著书不是一般人能著得起的,即使出版了,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名声有了,一分钱利益没有,现在专利法一出,不仅可以有名,还可以得利。
傻子才会反对。
对于专利法的认识,朱由校的目地可不仅仅是为了让文人既得名又得利,最主要的是保护和鼓励。
中国人有一个传统,有什么秘术,手艺,喜欢藏着掖着,轻易不传于外人,在当时没有任何保障的环境下,这固然能保证自己可以利益独享。但是相对应的,在没有任何保障的环境里,一项伟大的秘术或者手艺,也很容易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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