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书的内容可以归纳为四点:
第一,过去八年来所有的法令“皆断自朕志”,是朕的法令,而非王安石的法令。
第二,新法的问题不在于新法本身,而在于执行中的歪曲不力,在于“吏或违法”。
第三,新法可以完善,不可以推翻。
第四,敢有违背新法者,重罚不赦。
当然,所谓不可以推翻的新法指的是免役法、均输法、清丈田亩这些已经被切实执行并且被接受的新法,而保马法、保甲法、市易法则是被明确废除了。
熙宁七年的春天,被认为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然而,新的开始并非全部都是好的开始,也有一些是糟糕的开始。
熙宁七年这个春天的起始在后来被认为是个糟糕的开始。
……
春雨飘洒,欧阳修的陵园古柏掩映,绵绵细雨,如烟如雾,蔚为神奇,这就是所谓的“欧坟烟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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