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时候,本不习惯的事情做多了,也就习惯了。本不喜好的事情做多了,也就喜好了。
杀的人多了,也就习惯了。徐七已经习惯了一言不合就杀人。当然这一言不合是有许多前提的。
当然,杀的人再多,徐七也不会喜欢上杀人的。徐七也不是疯子,疯子也不会疯到以杀人为乐。
绝不会有这样的疯子。
就像那萧大公子,无论为人多差,徐七终究留了他一命。
“只是没了双腿而已,也算不得太坏,至少他还能看得见,还能听得到,还能像个普通人一样,除了不能走路——对于萧大公子那样身份和地位的,就算没了腿,照样能‘走’遍天下的。”
有太多的人愿意做萧大公子的腿的。
徐七没法改变这个事实。
徐七没有杀萧大公子,萧行也不过是被断了脊骨,半身不遂而已。
徐七向来不杀普通人——虽说他也没杀过几人。萧家不过是猖狂了些,听闻客栈门前街巷中人说过:萧家就是土财主,大把大把的银两往外甩也没个声儿,再有不多久也就没办法这么豪气自在。虽说萧行和萧大公子都不讨人喜,可任谁的妻子因为无人救助死在街上,任谁的娘无人帮扶死在街上,都会愤世嫉俗的。追根究底,萧行和萧大公子也算是可怜人。
此刻天未明,繁星依旧,万物寂静无声,打更人的锣声在南边响着,估计再有不多久,就不止于锣声和打更人嘶哑的喊声了——那家伙可是依旧躺在大街上,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见的吧?
徐七停下脚步了,驴也停下了本就慢吞吞的步子。方才出了萧府后,徐七摘下白面,牵着之前丢在巷口的驴,朝着城西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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