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我的步伐快滚。”尉迟枫一脸的谄媚,实在让沈宥辰作呕。明明长一个好看的皮囊,却偏偏用来犯贱。
飞驰的跑车在城乡间穿梭,沈宥辰和尉迟枫共乘一辆跑车向着纸条上写的地址进发。
“啊!”初生的朝阳照在人们的脸颊之上,温度刚刚好。尉迟枫惬意地下了车,却因地上莫名的液体摔倒在地。
“这什么东西,这么滑?倒霉。”奇异的液体在宽阔的大地上蔓延,又因为柏油马路而失去了它原本的颜色。
尉迟枫厌恶地撑着地面,刚要站起就见两只恶狗扑了上来。他本能的踹了它们两脚,谁晓得两只狗咬着他的鞋就跑。
“这个地方有毒啊!”狼狈的尉迟枫晃晃悠悠地站起身,袜子上沾满了油腻状物,他坐回车里,将脏掉的袜子迅速脱了下来。
“沈宥辰,你有多带的鞋子吗?”尉迟枫转过头,望着主驾驶的沈宥辰,及其的自然地抖了抖自己的脏袜子。他是好意思,沈宥辰都替他尴尬。
“没有,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出门把鞋子丢了的经历。”说着,沈宥辰一个漂移,将车子停到了路边。
“那你不会让我光着脚吧,很痛很脏的。就算我现在打电话,让他给我送新鞋,那也来不及啊!这荒郊野岭的地方,也没啥商场。”尉迟枫欲哭无泪,就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
沈宥辰向着周围张望,四周的情况真如尉迟枫所说的荒凉。
如果说这里是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那一点都不过分。方圆几里内,没有任何一个交通工具。这里就像是荒野丛林一样,只有他们面前的一栋精致别墅,可以证明这里有人烟存在。这当真让他们有一种一夜回到解放前……不,封建时代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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