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你用塑料袋凑合凑合吧!”说着,沈宥辰从座位后掏出两个透明塑料袋。幸好他今天早上买饮料的时候,购物袋没有扔。不然的话,尉迟枫当真要光着脚生存。
“还有没有别的啊……这也太丢人了,怎么说我也是尉迟家的大少爷啊!不能连双穿的鞋都没有吧?”尉迟枫将袜子扔出窗外,他接过沈宥辰手中的塑料袋,一脸的嫌弃。
“你有四个选择:一、光着脚跟我走,让地上可能存在的玻璃碴子扎烂你的脚。二、在车上乖乖等着我。三、现在就去恶狗的口中夺回你自己的鞋。四、穿上塑料袋。”
“我还是选四吧,挺好的。”尉迟枫叹了一口气,极不情愿的将塑料袋穿到脚上。
沈宥辰列出的四个选择一个比一个难抉择。如果光着脚走,可能真会像沈宥辰说的,脚丫子非被扎烂不可。沈宥辰这次求着他来找阿洛斯这个人,那他一定有着什么及其重要的秘密,他若不听,就是错过了一个击败他的机会。第三个选择更不用说了,他还想多活两年呢,他可不想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和狗抢东西却被狗咬死的富家少爷。左右衡量来看,也就第四个选择还算有些人性化。
当然,尉迟枫绝对不会要求沈宥辰离开这个地方,带他买双新鞋后再回来。因为首先,沈宥辰没那么好心;其次,这个地方距离市区有半个小时的车程,看着沈宥辰找这个人的着急程度,沈宥辰肯定不会同意。
“叮咚。”沈宥辰走上前,摁下别墅的门铃,而穿着塑料袋的尉迟枫则畏畏缩缩的躲在沈宥辰的身后,生怕被别人看到。
“你好。”随着大门的打开,一个身着薄纱的年轻女子走了出来。那女子有着一头如丝缎般的黑发,细长的凤眉,一双眼睛如星辰如明月,玲珑的琼鼻,粉腮微晕,滴水樱桃般的朱唇,完美无瑕的瓜子脸娇羞含情,嫩滑的雪肌肤色奇美,身材轻盈,脱俗清雅。
“你们找谁?”女子微微一笑,情动万生。
“美女你好!”见到如此佳人,尉迟枫立刻忘记了自己的尴尬,他帅气地将沈宥辰推到一边,“不知道阿洛斯可住这里?”
“阿洛斯?”女人皱了皱眉,“你们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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