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我沉默了一会儿,“他妈的我才不愿意被人戳着脊梁骨发号施令呢,太子兵之类的话我这一辈子都不想再听到了,听着就觉得烦。”我沉默良久,“这算是牵狗的绳子吧?我才不会往里面钻呢。”如果我真当上什么他妈的狗屁指挥官,那这场战争结束之后想离开军部都难。
“说的也太难听了。”他竟然没发火,“有理想大学吗?”
“圣三一剑桥大学,算吗?”我想了一会儿,“我想去读书后回来和她们生活,至少要在母亲走之前多陪陪她嘛...”
“你怎么...”
“话说回来,你怎么和狐仙认识的?”
“关你屁事,给我滚回兵营!”
过了几个月,清政府终于和日本撕破脸皮了,如我所述,两国先在朝鲜打了起来,而我被编在了海军的第三纵队,虽然是挺靠后的,但我相信前两刀只是佯攻,第三刀才是砍下敌方首级最锋利的一刀。
我拿着英国造的不知名的步枪(实际上我忘记了),但是精准度还是不错,腰里挂着长刀和遂火枪来防身,我和其他人的唯一区别就是我腰上挂着的那把刀。不过他们也没什么可说,毕竟我是用刀一战成名的“织布机”。
我在沙滩上的三十米开外瞄准着一个椰壳,我也不过分吹自己的枪法,那个年代没有瞄准镜而且那么抖的枪打中三十米开外的目标简直是天方夜谭。可我就那么打中了——连续打中了六次。
“厉害!三十米开外!神枪手欸!”大庭称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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