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全白石庄的人都用上了一碗香浓柔腻鲜香扑鼻的鸡粥。这次的鸡粥,可比昨夜那草草而成的鸡粥好吃多了。米,是上等珍珠粳米,分在六个大砂铫中,文火慢熬,足熬了一个半时辰。鸡,是新鲜肥嫩的童子鸡,肉白如玉,骨黄如蜡。经过甘营儿好生一番用心料理,这碗鸡粥的滋味儿,啧啧,哎呦喂,真是没得说了——纵张厨娘起先不大服气,待一口粥含在嘴里,险没连着舌头都吞下肚去。
皮伯到底出身斯文。虽说,现今不能如当日任东宫舍人时讲究,可骨子里的礼仪,还是提醒他适可而止。再反观那几个不大讲究的,皮伯委实觉得辣眼,揉揉眉心只当看不见。
大抵,这庄子里,只有一人,并不会为这碗鸡粥而感慨。
于沈越而言,今晚的鸡粥,纵看着更出色些,却不觉得比昨晚的更加可口。
他微一皱眉,书童小陈哥便殷勤地解释道:“昨儿那粥熬得草率,只堪勉强一用。今儿,这鸡粥是特特用心熬出来的,鸡也选得好,肉丝儿都是脯子上的好嫩肉。您尝尝,味儿可真不错!”
沈越不动声色道:“你可是用过了?”
“公子爷尚未用膳,小人哪敢先用?只是闻着这香味儿,觉着比昨儿那鸡粥更好。”
或许,昨晚那鸡粥给他了意外的惊艳。此刻,这更加好的鸡粥摆着面前,却似乎不能打动他。
甘营儿瞅着大家伙儿用粥用得忒香,心里颇为得意。须知,熬一碗粥不难,难得是给全庄子的人每人一碗粥,还得保质保量,那就忒难了。虽则有张厨娘等人帮忙,可控制火候、调味、改刀等活计,还是自己亲手来。一排灶头上齐齐放着六个大砂铫,咕嘟咕嘟地冒泡泡,每个都候着甘营儿来料理,可把她给累坏了!
她自个儿也觉得这鸡粥的味儿特别好,连用了两碗,又撕了大半只肥鸡,蘸着咸津津的好秋油给吃了。收获了一庄子老少的夸赞,甘营儿从精神到□□上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两只眼睛兴奋地精光四射,跟偷喝了果儿酒的小猴子般。
她得意洋洋地暗想:这次的鸡粥可比昨儿那仓促之下瞎搞出来的强一百倍——既如此,那位公子爷想必用得更好。他用得好,说不得就会跟小陈哥问两句,小陈哥肯定会说我的好话,那么,他就会想起我这么个人。到时候,唤了我到跟前去,我装装可怜,哼哼唧唧几下,说不得他就善心大发,肯给我医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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