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寨没了,小喽啰也做不成了,他便只能混在乡间,干些偷鸡摸狗的贼事。他大本事没有,小能耐还是有几分,眼力尖,心思快,混得竟比在白虎寨当喽啰还好。只是,当混子毕竟不威风,他心里总不得劲儿。
直至,他遇见了大当家。
大当家委实是个人才,只是运气背了点儿,做了案子,被衙门查到头上来,只好逃之夭夭。
大当家带着几个兄弟,一路逃到寿桃山,竟不知如何鬼使神差地给他发现了这一处隐秘的山谷,就此便落了脚。
大当家是个有头脑的人,深谙“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又兼早年间新安守备姓冯的干过血洗数家山寨的恶事,未免招人眼目,行事便很是低调,属于“出刀无声,刀下无命”的那种。
寨子建起来之后,前前后后做过几件大事,赚了个钵满盆满,却不留痕迹。就连当地衙门都一无所知——无论男女老幼悉数斩杀,又将尸首深埋,手脚极为干净利落,不留丝毫痕迹,衙门如何晓得?
当初在平寨时逃出生天的各家喽啰们暗中得到消息,纷纷来投奔。就这般,山寨一日日壮大,便有了如今的规模。
茶寮店家手下功夫不咋滴,大当家的便命他守在寿桃山下,作为打探传递消息的据点。
因着寿桃山一向太平,并无人晓得这山中还藏着一处匪寨,故而南来北往的人还不少。若是有那富户商人经过,消息便会送入寨中。待得“肥羊”走出寿桃山地界,自有兄弟们好生“款待”,管杀又管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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