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褐裘》
——唐·王建
对织芭蕉雪毳新,
长缝双袖窄裁身。
到头须向边城著,
消杀秋风称猎尘。
……
戈壁的天晚得很迟,中原大地此刻已经开始天色昏暗,这里仅仅日头偏西斜点。知道孩子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巴什大叔坚持要一起送他们回去,临行前,大婶又塞了些风干腌制的牛羊肉、一袋子调料给孩子们。
回到寨子,大伙儿心情都极好。索队头今春未得由头,一直没吃上酒,犯了馋虫,因此坚持留下巴什吃酒。两位大叔一拍即合,林老伯便也不拦着。索性把全寨都叫了出来,大家伙儿高高兴兴的燃起篝火,加顿晚餐,一起庆祝近日的渔获丰收。
晚上这顿,不仅鱼肉管够,又杀了两只羊,男人们都分上一碗酒。且有了调料,将鱼、羊扔一锅乱炖,果然味道“鲜”美,别具风味。寨中男女、老幼都兴高采烈,载歌载舞停不下来。
饮至酣畅,索承庆与巴什,这两位自诩武力超群的汉子,连说带比划的越来越兴起,大约说到一个打几个这种话题的时候,便约起架来。酒足饭饱之余,就着篝火映照,这两人打着赤膊,从徒手到单刀、棍棒一一较量下来。
巴什略高大些,身高六尺,换做后世尺寸,大约一米八出头,筋骨比例很是协调,唯一就是脸长了点,一张瘦长的马脸,削弱了他的威慑力,络腮胡也不算茂盛。索承庆相比更壮实些,也就是更显“块”儿,他身高五尺七寸,约合一米七,但身材明显横着长的,庞大的骨架,配上国字脸,满脸的大络腮胡子,虽矮一些,但气势却比巴什有过之而无不及。几轮酣战结束,索承庆稍胜一筹,两人浑身汗津蒸腾,不由得惺惺相惜。
“你,果然厉害。”这是今天巴什大叔第二次比划大拇指了。“痛快、痛快”他拍拍自己的胸肌,又捶了捶索承庆的胸脯。
自打几年前搏命击杀密本族首领后,索承庆甚少如此剧烈施展了。当初三十出头,正是巅峰,如今也快四十岁了,比当年已经略有疲态。近几年来,索承庆勤习箭术的时候更多些。深呼一口气,也不甘示弱的拍打了两下巴什的肩膀,说道:“痛快、痛快!”两人对视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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