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当时更是恨不得永远离开这里,但是谁知道走之前却闹腾了这么一件事儿,他给我哥买了一台学习用电脑,但是就在没几天后邻居的熊孩子跑来玩,拿着剪刀四处捣乱,还剪断了我哥电脑后面的那条网线,事后没多久第二天在我准备走的时候便发现了这件事情。
当时别说是舅舅,就连舅妈,还有我哥都一致认为这是我的杰作,舅舅瞪了我一眼,但是这次并没有动手,而是冲着我喊道:“你是不是因为嫉妒我给你哥买了电脑没给你买你就把网线割了让他也用不了?”
“我没有割掉!那不是我弄的,是之前一个孩子来家里玩的时候剪断的!”说着我瞄了哥哥一眼,此时他的表情也是满满的不相信。
可是他们还是一致认为是我做的,说我老毛病又犯了,死不承认不见棺材不掉泪,还威胁说信不信把我收拾一顿再放我出去,那时候,我终于爆发了起来:“我都说了不是我,是不是我要死了才能证明?!”说着我一口气冲到厨房拿起菜刀狠狠的对自己的手臂划了深深的几刀,这时候哥和舅妈才连忙跑来阻止了我,我看着那几道伤口,深不可测,连动脉都已经割伤了,还能看到那皮肤里面的脂肪。
但是我一滴眼泪都没掉,而是捂着伤口拎着行李包转身就离开,回头看了他们一眼,对着我哥说了句:“连你也不相信我了吗...”说完就踩着满地的血头也不回的离去。
看着这张票,是晚上的火车,而现在距离发车还有好几个小时,我身上除了车票就只有一张五十元,走在路上,即便是紧紧的捂着了左手的伤口,但是因为那只手还拎着行李,血依旧没能忍住掉在地上,而此时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向我,我眼睛早已经红成一片了,但一直忍住不让泪水掉下来,于是走到附近的商店买了一块毛巾咬紧牙狠狠的包住了伤口这才让它停止了流血。
走到公厕洗了下沾满血迹的双手后,看了看眼前镜子里苍白的自己,干枯蜕皮的嘴唇,半死不活的样子我自己看了都心烦。
成都,一个我从来都不敢想的城市,但是今天,我还是来到了这里,不过唯一的差距是,没认识的人,也从未来过这个地方,下车后东南西北该往哪里走,傻傻分不清,站在原地一直发呆。
拎着包四处逛了逛,这个陌生的城市似乎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可能是看着我染着血迹的衣服,引起了路人的注意,就连饿了去买个包子还要遭到老板的疑惑眼神,这让我非常难受,一路上连看环境的勇气都没有了,一直低着头没头没脑的顺着人行道不停地走。
终于这才看到了一个公园,但是这时候公园里空无一人,我环顾了下四周发现一个人都没有便找了一出好点的角落拿起已经冷掉的包子啃了起来,刚才还觉得很饿,但是一坐下后便想到离开前哥哥的那个表情,瞬间没能忍住坐在那里哭泣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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