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众人齐齐向我瞪眼睛,凶神恶煞也似,真不晓得谁才是老板。
“是是是,小的不敢,各位爷们姐们,还不去工作?”我笑。早知道他们比我紧张工作,看,为了保住饭碗,他们连老板也照凶不误。
洪玫瑰果然如约辞去在魏玛的工作,转投我的麾下,来谋杀时间上班。她也的确是公关工作的一流人选。一玛的工作之于她,做起来不但得心应手,而且游刃有余胜任愉快,完全不见她生活中的泼辣与冲动。
在一玛去国远游二个月后,俱乐部的生意,不降反升,营业额提高了七个百分点。我放心地不一切事务扔给玫瑰处理,自己窝在顶楼当太上皇,完全不理朝政。金银上来探我,笑我似一只冬眠的熊,在晓得吃喝同睡。
不理他。一玛不在,没人肯陪我舌战,真正无聊。
“一玛的信,我上来的时候替你过来了。”他扬了扬手中的信封。
“怎么不早一点告诉我?”我嗔怪地跳起来,跑过去抢下他手里的信。
展开信,是浅紫色带有淡淡薰衣草香味的信纸,浪漫到晕。上面是一玛潦草的字迹。
“Time姐:
你收到信的时候,我们——我和龙少大约已经离开了罗马,取道瑞士而往丹麦了。龙少说先要带我去卢思森,亲眼看一看‘世界上最令人感动的石头’——垂死的狮子石雕,再去看看那块长石上的小美人鱼。我也很好奇,那会是怎样的一块石头呢?可以让马克·吐温感慨地说出这样的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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