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吴献楠反映了3个问题:一是他听说村党委在党员会上要求每个党员为现任村主任拉10张选票;二是村办企业职工连同家属的选民证都由单位领导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办理委托填写;三是投票时设党组、片长、村民代表组、村办企业职工等票箱,这样做的目的是方便日后排查,并以此“警告”选民在投票时不要“出圈”。
先不说他“听说”的对与不对,仅就以上情况而言,目前也可以把他的第二告“贿选”排除掉了。而他反映的3个问题,也就是自称“证据”中的第二、第三项,则属于选举规则和流程问题,若没有发生结果尤其是恶劣结果,就很难界定。至于第一项,确实属于他的第一告“操纵选票”,若真如他所说在党员会上进行了“动员”,那么调查起来会相对容易一些。不过,这同样涉及到结果问题,如果没有发生结果,仍然基本等于是零。再说了,以我的工作范围而言,比这种情节更严重、更具新闻性的线索很多,即便我去他们那里了,并通过采访调查证实了,仅凭这些也不够发新闻报道的。也就是说,我若真有此行,那最多起到一个被人当枪使的“警告”作用。
总编显然看到我黑下来的脸色了,并猜出我不情愿去的心理活动,然而却开口道:“老徐呀,那就辛苦你跑一趟吧。”此时,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反而他平常就是个出而反而的人,既然他让去,那就去吧。
当然,我心中已经打定主意:既然如此,那就把私事当做公事办,把你告状的事当做真事办,有一说一,有二就说二!因此,我半真半假地对吴献楠说:“这样吧,你们先回去,我把手头的一个稿子写完,交稿后就去,好不好?你们今天走,我明天坐火车到。去了后,你们别管我吃,也别管我住,否则让人知道了不好。”
送走他们后,总编又私下指示我:“既然老同学有事找来了,碍于面子不得不应付一下,你此去算是替我还个人情吧。至于具体怎么办,我相信你一定能办好。”
我则要把丑话说到前面:“我觉这人的主要目的是想当村主任,至于他能不能当上,最终还要看村民和地方政府的态度。我先去看看吧。”
总编拍拍我的肩头,表示赞同,然后加了一句:“老徐呀,别人不了解你,我还不了解?只要你出去,哪怕是搂草打兔子,也能顺便带回来货真价实的东西。”
嘿嘿,这倒是实话。
3.
第二天,我乘火车出发了,直奔目的地,票价49元,行程4小时10分钟。
作为大众日报的记者,只要在省内进行采访,不论是表扬稿还是监督稿,都可以直接找当地宣传部要求接待,并安排食宿、交通等。不过,我的最终目的地属于青岛市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平时来采访的各路记者比兔子都多,人家也接待不过来,虽然我可以凭借山东省党报记者的身份要求“特殊”照顾一下,不过,以我平时采写监督稿喜欢暗访的习惯,还是不打扰为妙。再说了,以我的人脉关系,随便到省内各地的朋友家里借宿几天都没问题,还能顺便聊聊当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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