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正喝着咖啡,远远地瞧见走过来的秦言。
秦言面无表情地站在电梯门口,就像黑脸包公一样站在那里,脸上好似写着一句“生人勿近”,四周的职工识相地后退,闭了嘴,恭送“包公”进电梯。
电梯门打开,秦言走进去,空荡荡的电梯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冷漠地看着外面,谁知门口站着的人更是识相地后退一步,竟没有一个敢进去的。他看一眼文森,文森回神,急忙跑进去,站在他的身后。
电梯关门上升,直达第二十六层。站在秦言的身后,文森小心地瞄他,生怕触了逆鳞。
昨天晚上秦言忽然开车离开,作为他的助理,文森必须清楚Boss的每一个状况,更何况,他的这个状况还不小。
文森做了一晚上的功课,医科大学当年与秦言同班同寝室的旧友他都一一问了个遍,对于唐酥这个名字,秦言的同窗都不陌生。
2008届医科大学当年最风骚的莫过于秦言那一篇关于恶性肿瘤的研究论文,而比那篇论文更夺人眼球的,便是他这位死缠烂打、如影随形的追随者——唐酥。
她喜欢秦言,喜欢了七年,从高三到大学。为了追上他的脚步,她复读了整整两年,最终踩着分数线勉强进入医科大学。他念大三,她念大一。新生报到的第一天,她将他堵在了学校门口,一脸兴奋地告诉他:“秦言,我好喜欢你。”
可是,他说:“我不喜欢你。”
死缠烂打,穷追不舍,她豁出去地追了他一整个青春期,从她开学到他毕业,从他工作到她毕业,整整七年,他说,他从未喜欢过她。
对于一个死缠烂打、自己还不喜欢的女人,文森觉得,这种女人就应该当垃圾一样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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