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决定以德国体制来建立新的军队。
1933年5月。
此时,德国前国防部长、享有“国防军之父”美誉的塞克特将军来华访问考察。
6月,他在给校长的建议书中写到:“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窥伺中国,若无相对炮兵与之抗衡,在未来抗日战争中防御和获胜的可能性将微乎其微,如不加强训练和供应足够的武器配备,将来在战场上势必遭受严重损失甚至溃不成军。”
1934年初,塞克特成为第三任德国军事总顾问。
4月,在塞克特的建议之下,国民政府军政部准备筹建新式重榴炮部队。
在订购下单前,国外几家军工企业纷纷前来报价,其中有捷克斯科达厂、德国克鲁伯厂、德国莱茵金属厂等。
中国对将要采购的重榴炮有着自己的要求,最大射程能够达到十五公里,配备使用榴弹和穿甲弹两种炮弹,榴弹为杀伤和破坏地面目标之用,穿甲弹可以击穿军舰的装甲,并能作为移动的要塞炮用。
第315章师座,不是吧!这种金疙瘩您都能弄来?
这显然是以日本作为假想敌而计划的,联想到1932年的一二八淞沪抗战,日军军舰溯长江直驶南京下关,迫使国民政府宣布迁都洛阳,南京确实迫切需要一支威力强大的游动重榴炮部队,以能够由京沪内陆反制长江内的日军舰船。
参与报价的厂商中,德国克鲁伯大炮声名远扬,呼声最高,但其生产并装备本国陆军的十五公分重榴炮,炮管身长为三十倍,射程为十三公里,达不到中国方面要求的十五公里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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