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眯着那双浑浊、布满红血丝的老眼,看向队伍的最前方。
洛加·奥瑞利安。
那个他十年前从陨石坑里捡回来的“怪物”。
这小子赤着脚,走在滚烫的沙地上。
那沙子烫得能煎熟鸡蛋,普通人踩上去得烫掉一层皮,可他每一步踩下去,都稳得像是在走自家的羊毛地毯。
他脚下甚至连个水泡都没有,反而留下一个个泛着淡淡金光的脚印,还没等风沙掩埋,就被后面的信徒争抢着去亲吻、去抚摸。
他没骑兽,也没坐轿子。手里那根“光辉之杖”——一根镶嵌着动力核心的精金权杖,既是能砸碎异端脑袋的凶器,也是他走路的拐杖。
每当洛加停下来喝口水,后面那群人就像潮水一样涌上去。
有人想摸他的衣角,有人想把自己的水壶递给他,还有人干脆跪在那儿哭,鼻涕眼泪流了一脸,仿佛听他说一句话就能原地升天。
科尔·法伦看着这一幕,心里又是嫉妒又是害怕。
这小子身上的那种“味儿”,太重了。那种让人忍不住想跪下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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