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眉头渐渐皱起,脸色沉了下来。
这几日,他也在关注豪强,不过没有查得这么仔细。
刘据在一旁道:“陛下,颍川如此,他处可知。如今大汉选吏,依的是‘家赀十万’之制。这本是为确保为吏者家有恒产、不贪百姓,可如今却成了豪强入仕的捷径。他们有钱,便能做吏。做了吏,便能庇护自家。庇护自家,便能聚敛更多钱财……如此循环往复,国何以堪?”
家赀十万方能为吏,这也是大汉的一大特色。
汉初规定,拥有赀产十万钱(汉景帝时改为四万钱)以上,且非“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可通过向政府交纳一定赀财,谋得冗散官位或较低的吏职,作为升迁阶梯。
这一制度的背景是汉初经济凋敝,政府需吸引富户参与基层治理,同时通过财产限制筛选出有一定经济基础、能承担政务责任的人群,以补充官僚体系。
当今陛下推行察举制后,赀选制度并未废止,而是与察举制并行。
察举制以“孝廉”“茂才”等科目选拔人才,侧重品德和才能。
赀选则侧重财产资格,两者共同构成汉代选官的多元渠道。
此时赀选更多作为基层吏职的补充来源,为富户提供了进入官僚体系的途径。
刘彻自然也明白里面的隐患,不过想要动,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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