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声刚落,第二声要隔上两秒才来,第三声更是轻得几乎听不见,却透着股固执的坚持。
沈墨华的动作顿住了。
这时间点不该有访客——张仲礼的茶道会定在明天,沈定邦上周才来过,拎走了林清晓做的腌笃鲜,说“比以前部队食堂的大师傅做得还香”。
走廊里的光线有点暗,午后阳光被云层挡了大半,透过气窗投下的光斑落在地板上。
沈墨华走到玄关,透过猫眼往外看时,眉梢几不可察地挑了挑。
门外站着个穿浅藕色真丝旗袍的女人,身段丰腴却个子娇小,头顶刚到猫眼的高度。
旗袍领口绣着细巧的缠枝莲,开衩到膝盖上方,露出的小腿裹着肉色丝袜,踩着双米白色的细跟凉鞋。这打扮在汤臣一品的住户里不算稀奇,稀奇的是她手里攥着的蕾丝手帕——边角已经被绞得发皱,显然是紧张坏了。
是住在楼下的那个姑娘。
上个月误以为他在家暴林清晓的那个。
此刻这位姑娘脸色微白,嘴唇抿得紧紧的,像是刚受了惊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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