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遇合不错。”肖义权几乎喜得有些手舞足蹈了。
其实真要说起来,两米外伤人,有什么屁用啊,随便一把手枪,五米十米,一枪就可以干掉你,威力要大得多。
但如果现在给肖义权一把手枪,他会无比嫌弃,而双狼令,却让他无比欣喜。
这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只是到后来,又有些皱眉了。
如果是在古代,一个巫,身上手上戴一点银镯器物什么的,很正常。
现代就不行了。
现代男子,谁戴银镯子啊,女孩子差不多。
那条步步高升的玉带,系在里面,别人看不到,可以时时刻刻系着,这对镯子,不太合适。
“戴着不太方便,不过可以用来练功。”肖义权想了想,还是很开心。
他现在的功力,只能把虚凝的狼爪发到两米外,但随着功力加深,应该可以发到更远,三米,四米,五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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