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她丈夫的故交,来府上做客,在花厅里喝酒。她透过屏风看见了他。年轻的男人,眉目疏朗,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一颗小痣。他念了一首诗,她没听清内容,只觉得声音好听。
后来的事,她不愿意细想。
却又不得不想。
因为云月就是那桩事的结果。
她在安怀比那里怀上了孩子。一个女儿。她把这个女儿当成云长风的嫡女报了上去,谁也没有怀疑。安怀比自然也知道,可他从没有说过。他是个聪明人,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后来安怀比另娶了别家的女儿,他的仕途也走了一阵好运,官做得不大不小,日子过得四平八稳。两个人断了联系。断得干净。街上碰见了也只当不认识。
可现在——
陆氏拖着残破的身体在街上走。
她已经认不得路了。或者说,她的腿不听她的使唤了。脑子里明明知道安府在城东,可脚底下走得歪歪扭扭,一会儿往南,一会儿往北,撞了好几面墙,绕了好几条冤枉路。
走了大半个时辰。
日头升起来了,街上的人多了。有人看她一眼就躲开了。有人皱着眉头从她身边绕过去。有个小孩子指着她喊"娘你看那个婆子好脏",被他娘一把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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