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装修设计费”:预算列了2万元,但注明“按甲方指定标准,由乙方委托甲方推荐装修队施工,费用据实结算”。“据实结算”是巨大风险点,成本可能失控。
2. “设备押金”:列了1万元,但未说明押金退还条件(如设备损坏如何界定、折旧如何计算)。
3. “首批进货”:预算列了5万元,但注明“按甲方统一配货清单执行”,这意味着乙方无法自主选择进什么货、进多少,可能造成滞销品积压。
4. 完全缺失:未预算证件办理费、开业宣传费、前期亏损准备金、人员培训期间的工资、总部分摊的营销费用(可能后期收取) 等。
第二步:核心合同条款的“漏洞”与“风险点”审计。
古民将审计重点转向那份《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他逐条研读,用红笔标注出问题条款:
? 第3条 特许经营费用:
? 3.1 加盟费3万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无论因何原因合同终止,加盟费不予退还。” (风险:沉没成本高,无退出保障)
? 3.2 品牌使用费:按“月营业额的3%”收取。古民标注:此费用与门店盈利与否无关,是固定成本。 结合手册中“行业平均数据”,若月营收6万,则每月需支付1800元,直接侵蚀利润。
? 3.3 广告基金:按“月营业额的1%”收取,由总部“统一规划使用”。(风险:费用被强制收取,但使用效果难以监督,可能成为总部另一利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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