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事——普法。
他让衙役走街串巷,宣讲《唐律疏议》,结果直接被人以“扰民”“骚扰百姓”为由赶走。
百姓倒是愿意听,可那些世家豪门,根本不把大唐律法放在眼里。
第三件事——设置垃圾筐。
他在各坊街巷放了数百个竹编垃圾筐,供人倾倒垃圾。
结果第二天,垃圾筐不翼而飞——不是被偷去当柴烧,就是被人拿回家公器私用,据为己有。
长安县内,世家大族根深蒂固。
族内子弟犯了错,由宗族自行处置,县衙无权过问。
甚至世家之间的仇怨,也靠私斗解决,县衙无权过问。
前日有个杜家子弟当街纵马,踏伤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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