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的逻辑在于,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至今仍然十分有限。
瑞士银行不会主动向英国报告客户的资金流动,黎巴嫩更不会。
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法律壁垒,本身就是一层保护。”
“第四 ,委托代理。所有下单指令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执行——在苏黎世、日内瓦、纽约分别找不同的私人银行或经纪行。
代理机构只知道这个客户有一笔资金要做某个方向的交易,不知道这笔钱从哪里来、背后是谁。
每家代理机构只经手整体资金的一部分。就算其中一家被调查,暴露的也只是冰山一角。”
“另外,我在重申一遍。小组不搞国内宏观调控,不碰南华元汇率,不干预南荣交易所,不得触犯南华的利益。
小组只做一件事:在国际市场上发现机会、制定方案、隐蔽执行。
所有操作,要么是通过离岸壳公司,要么是经过多层代理,南华官方绝对不出面。”
这几条规矩在1956年的任何一本官场守则里都不存在,但所有在场的人都在沉默中迅速消化了其中的逻辑。
这不是更严格的保密制度,而是一种在组织架构内部将风险预设并分段切割的方式,即便某个环节出现意外,也不会牵扯到南华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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