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异乡独行
于凤至到旧金山的第五天,才算真正明白过来——这儿就她一个人,谁也靠不住。
不是说没人帮忙。陈金荣派了翻译和司机,宋子文也介绍了几个当地的朋友。可这些人都是生意场上的交情,客气、周到、隔着层东西。她能感觉到,他们都在等她开口求人,等她露怯,等她从“张作霖的儿媳”变成“于凤至”。
她不会让他们等到的。
第五天晚上,她一个人坐在酒店房间里,面前摊着三份合同。一份陈金荣的农产品出口协议,一份宋子文的贸易合作意向书,一份史密斯的小麦采购合同。三份合同,三种语言,三个完全不同的规矩。
她先拿起陈金荣那份,一个字一个字地看。英文不好,她就翻字典,一个词一个词地啃。从晚上七点看到凌晨两点,合同边缘被她写得密密麻麻。
第七条,违约责任。陈金荣写的赔偿金只有货值的百分之十。太低了。真要出了事,这点钱够干什么的?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写的是在美国仲裁。不行。她要在英国仲裁,离两边都远,相对公平些。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这个定义太宽了。陈金荣要是想把市场波动也算成不可抗力,她连哭都没地方哭去。
她一项一项标出来,另拿张纸抄清楚,准备明天让翻译拿去跟陈金荣的律师谈。
然后拿起宋子文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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