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文不愧是哥伦比亚大学出来的,合同写得比陈金荣的律师还漂亮。可于凤至看出一个问题——合同里没写清楚宋家在美国的渠道到底包括哪些,只说“宋家在美国的销售网络”。什么叫“销售网络”?这个口子太大了。
她在旁边批了一行字:“需附详细清单,列明销售渠道、客户名单、年销售额。”
最后是史密斯的合同。英文写的,全是白话,没那么多弯弯绕。可她在小字条款里发现一条——史密斯有权在到货后三十天内对质量提出异议。
三十天?一船小麦从中国运到美国就要二十五天。等于说史密斯只有五天时间验货。他完全可以拖到第二十九天再说质量有问题,那时候货已经在码头了,退货运费比货款还高。
她批了一句:“检验期缩短为七天。以中国商检和目的港第三方检验结果为准,双方各指定一家检验机构,结果不一致由第三家仲裁。”
三份合同改完,已经凌晨四点了。
于凤至揉了揉眼睛,站起来走到窗前。
旧金山的夜空挺干净,能看见星星。不像奉天,星星总是蒙着一层煤烟。她盯着天看了好一会儿,脑子里忽然闪过闾珣的脸。
四岁的儿子,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吗?秋月有没有每天拍照片?信寄没寄到?
她走回书桌前,拿起笔给秋月写信。
“秋月:闾珣的照片收到了。瘦了。是不是不好好吃饭?让他每天喝一碗骨头汤,我走之前跟厨房交代过的。奶妈要是偷懒,换一个。别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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