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部的院子里从来没这么热闹过。
全屯子大半的人都挤了过来,里三层外三层,连隔壁张大娘家拴在树上的黄狗都叫了起来。
公社武装部的吉普车停在大队部门口,车门敞着,那个穿四个兜干部服的中年人正站在大队部的土台子上,手里举着一面锦旗,锦旗上绣着八个大字:除害猎英,为民立功。
他姓周,是公社武装部的干事,旁边那个扛相机的年轻人是县报的通讯员。
马大队长站在周干事旁边,脸上的笑跟开了花一样。
“同志们!”周干事清了清嗓子,声音洪亮,“前些日子,你们靠山屯出了一件大事。一头五百斤重的独眼野猪王祸害春耕庄稼,你们屯子里有位同志,一个人、一把铁叉,在夜里单枪匹马把这头猪王打死了!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台下响起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
大力站在人群中间,一脸茫然地四处看。他穿着件打了三个补丁的旧汗衫,裤腿上还沾着地里的泥巴,头发乱糟糟的,活脱脱一个刚从苞米地里拔草出来的庄稼汉。
“陈大力同志!请上前来!”周干事冲他招手。
大力挠了挠头,嘿嘿笑了一声,拖着步子走上了土台。
周干事拉住他的手用力握了两下,然后对着人群说:“经公社武装部研究决定,任命陈大力同志为靠山屯民兵狩猎队队长!配发七九式半自动步枪一支,子弹五十发!红袖标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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