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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小说惹祸 (2 / 7)

        如果是艺术想像,能不能继续创作下去,来个连载?如果是真人真事,能不能提供线索,让人们去现场看看?

        去现场?这还了得?那不把周萍一家骚扰的没办法正常生活了?于是乎,我让小丽发表声明,这篇纯属虚构。由于作者精力有限,无法创作续篇,请读者见谅。

        事情闹到这一步,也算是可以了。读者出于好奇,议论纷纷也是正常现象。但是,事情炒作到了极限,也就容易走向它的反面。

        坏事就坏在市****会长的吹捧上。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与我久久没有联系的市**会长打电话来,告诉我,《诈尸》被提名为本季度最佳文学作品了,马上就会在网上公示。

        对于这个荣誉,我实在是想不到。还有点儿受宠若惊。本市的最佳作品每季度评选一次。过去,市**搞这类评选活动,主要是推出市**自己文学刊物发表的作品。

        后来,市级文学刊物被整顿掉了。全市唯一的文学发表阵地只有我们文艺副刊了,所以,为了会员们发表作品方便,**才把我的稿子推上来吧?

        我觉得,这一次让我的《诈尸》获奖,更像是他们的一次公关活动。我想拒绝,又怕人家说我得了便宜卖乖。

        再说,如果我把最佳作品奖拿到手,就说明了我不仅仅是会写本报讯的记者,还是个能写出佳作来的作家。这样的事,拒绝它干嘛?

        或许就是这么一点儿私心一闪念,让我跌了跟头,吃了大亏。

        最佳作品获奖篇目在网上公示后。我首先接到了报社领导的恭贺。说没有想到我还有文学创作的潜质,看来,把你调到文艺部好象是正确的决策。

        接下来,就是同行们的短信、微信和电话,这时候,我已经有点儿飘飘然,甚至于让实习生小丽去艺术餐厅安排好请客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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