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藤健二,严词拒绝:
“不能,这是国别歧视。
“但可以写成——合作方应在东亚市场具有高度的公众认知度,还有积极的公众形象。
“且合作方的文化背景,和你在亚洲市场的核心受众,具有天然的文化亲近感。”
佐藤健二,第三次揉着眉心。
他竟然要把“我不喜欢XXX”这种逆天要求,翻译成合法条款。
这可真是打娘胎头一次。
“最后一件事。”
陈继先没有翻合同,也没有指着任何条款。
他只是靠在椅背上,语气像在聊天气。
“既然你们要搞‘战略性跨界商业合作’,我推荐一个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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