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接过文件,没有翻开。
“那你的建议呢?”
“我的建议是——不叫‘法案’,叫‘行政令’。不是通过国会立法,是作为总统动用行政权。在法律技术上,行政令受到的司法审查标准比国会立法宽松。
最高法院可能依然会审查它,但不一定像审查国会立法那样动不动就用‘违宪’的大锤来砸。”
罗斯福的手指在文件封面上缓缓划过。
“行政令的权限够吗?”
“也不够。”卡明斯没有回避这个问题。
“但是行政令可以调动联邦政府的库存物资,可以调整政府部门的采购计划,可以重启部分军工生产线。
但行政令不能拨款——宪法第一条明确把财政权授予了国会。要真正启动大规模的军工产能扩张,需要国会拨款。没有钱,什么也做不了。”
罗斯福当然知道需要钱。没有钱,那些一战时期封存的工厂不可能重新开工;没有钱,那些失业的熟练技工不可能重新回到生产线上;没有钱,那些堆积在军需署仓库里已经落了灰的恩步枪和野战炮,连运到港口的运费都付不起。
但他也知道另一件事——国会现在不给他钱。不是因为国会不想给,是因为国会被最高法院的判决吓破了胆。
《全国工业复兴法》被砍了,《农业调整法》马上就要被砍了,谁还敢推动新的重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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