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轰!”
巨大的爆炸声震得他耳膜发麻,一股浓烈的硝烟味顺着风飘过来,又苦又涩,呛得人喉咙发紧。那是属于战场、属于力量、属于被认可的味道。
“啧,真过瘾!这辈子能摸一回这玩意儿,值了!”有人在旁边兴奋地感叹。
李承霄却觉得这十月的风,突然冷得刺骨。
他只能远远地站着,看着那面猎猎作响的红旗,看着那群“根正苗红”的兄弟们在靶场上挥洒汗水、轰鸣开火,而他,像一个被世界遗忘的看客,守着这十月的秋高气爽,和满地无人在意的空弹壳。热闹是他们的,掌声是他们的,连握枪的资格,都是他们的。
十月的风卷着泥土和枯草的味道,一股脑灌进李承霄的领口,凉飕飕的,像细针一样扎在脖子上,扎进心里。
“砰、砰、砰……”
每一声枪响,都像是在他脑门上狠狠敲了一下。那不是简单的声音,那是身份,是资格,是别人能堂堂正正端起枪,对着靶子证明自己是个“好样的”,是个靠得住的人。而他,只能站在圈外,连靠近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听个响。
他看见王二牛——那个平时割麦子都没他利索、挑担子都走不稳的家伙,现在端着机枪,脸涨得通红,扯着嗓子喊“为了胜利!”,那股神气劲儿,刺得他眼睛生疼,心里又酸又堵。
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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