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小媳妇选上于肃,是因于肃年岁相近,容貌比其他跨界客好上不少,自己看着舒心,一同出门也面上光彩。
如今出门不仅惹人讥笑,甚至嫁到小镇的同乡暗地里,都唤自己为“贼寡妇”,这叫她如何受得了。
于肃目光平静,见小媳妇只面色难看的在门口驻足,他索性上前接过铜盆,自顾自洗漱一番,拿上早已备好的随身包裹,朝着院外走去。
薛老太在于肃心中都只算寻常,更别说这名叫做小翠的女人。
薛老太一家为了买下于肃,以及给于肃弄来上上等“犬舍”,都花费了不少家底。
其中特别是那“犬舍”中的血肉精华,让于肃省了不少化去凡血的时间。
但于肃前夜亦帮着播种甲虫,给薛老太一家今年挣下些收成,想来往后自己发了家,得空再给薛老太一家送点血钱,也算是平了因果,两不相欠。
站在侧房门口的小媳妇,看着于肃身影渐行渐远,隐隐感觉心中空落落的,仿佛自己错失了什么。
她快步回了主屋,见到趴在窗缝边的薛老太,正要开口说话,却见薛老太悠然长叹。
薛老太目光复杂,看着面前有些手足无措的儿媳道:
“他拿了包裹走的,该是不会回来了。”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