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杀的。”
众人皆惊,回身望去——竹影深处,缓缓走出一人,青衫磊落,面容与沈墨有七分相似,只是年长许多,鬓已微霜。
沈墨如遭雷击:“兄……兄长?”
来人竟是沈墨长兄沈砚,失踪三十六年,家中所立衣冠冢,早已荒草萋萋。
沈砚微笑:“墨弟,别来无恙。”转而向守窗人长揖,“老师,弟子履约而来。”
守窗人闭目长叹:“你终是走了这一步。”
原来三十六年前,沈家兄弟二人,兄沈砚十八,弟沈墨十二。其父沈青崖涉贪墨案,虽非主谋,然畏罪自缢。沈砚时已明事,深知父罪深重,更知此案牵涉甚广,绝非父亲一人之过。他连夜离家,欲寻真相,途中遇守窗人,被携至碧虚山。
“老师教我观桃读竹,识天地文章。”沈砚抚过窗棂,“这百叶桃,可记人间百态;千竿竹,可载古今冤屈。我在山中十载,学成时,老师与我约法:他可助我查清此案,但不可擅动私刑,需待朝廷律法。”
“然而。”沈砚眼中涌出悲愤,“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官官相护,盘根错节,每一次接近真相,便被无形之手推开。那三十六名罪人,个个加官进爵,安享富贵。而苏州城外,乱葬岗上,永昌元年饿殍的孤魂,谁人记得?”
他转向老妪三人:“这三位,是我下山后所遇的苦主。我们相约,若至永昌三十七年,朝廷仍不还公道,便自行了断。那多余的三人——”他看向沈墨,“并非错杀。丁忧者,实为贪墨主谋之子,暗中操纵。调任二人,当年曾联手篡改账目,死有余辜。”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