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时,向红依然坐着秦如义的车,只不过是坐到了前面,后面坐着三个微醉的男人。
二人一路沉默,向红难掩紧张,对于秦如义,从萍水相逢的搭手相救,到戏剧般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成为自己的领导,自己为避免尴尬,装作不认识,到那夜在东水被人追赶,二人窘迫地相依度过一夜,到那日秦如义送过来的一块丝巾,二人的关系前前后后,纠纠葛葛,正处在朦朦胧胧之时,所以当二人独处时,都不免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一送完,从乔副乡长所住的乔家村到向红家经过一片空地,远处竟然看到一点莹莹的绿光,诡异地飘动着,向红死死地盯住,试图找出那光存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当她确定这不是农民夜间作业取暖用的火时,她恐怖地把它定义为传说中有但一直没有见证过的鬼火,那光在诡异地移动着,拖着光晕,忽明忽暗,晃晃悠悠,似乎会飘到车里来。
向红就那么目不转睛地盯住那光,当那光随着一团黑影离去消失时,一只手却被轻轻地抓过来,由于还陷在恐惧中,精神高度紧张,那一碰,却将向红惊得跳了起来,似乎是那光折返回来将她擒住。
秦如义用一只胳膊将她环抱住,向红呆呆地坐着,为刚才的失态懊悔,忽然觉得自己就象伍县长车上的小姐,矫情地小题大作,以此给人一种机会,以实现自己将某种不确定变成肯定,将某种臆想变为既成事实,将暧昧试探发展成实质性亲近的目的,有一种急于将生米做成熟饭的目的性,那刚才的恐惧到底是真实的反应还是演绎的娇弱,至少,她在意的是,在秦如义的眼里是怎样的?如果他认为是演绎的,那么这双伸过来的胳膊和王守仁的动机是一样的?
但她没有象那日那般的过激,因为与那日不同的是,那日的她既没有演绎也没有反应,是王守仁演绎和臆想了。她只是僵直地坐着,一动不敢动,似乎那双凭空架在自己身上的胳膊是一个胆小的兔子,稍微一动就会受惊跑掉;又似乎她的肩上有一件剔透美丽的艺术品,她必须保持十二份的平衡才能不使它掉下来,她象被固定在一堵无形的墙中,让她别扭和不知所措。
她那么的爱听他说话,爱他看她的样子,爱看他雪白的牙齿露出来的笑容,甚至爱看他刚才在KTV那红脸躲闪的青涩模样。到现在为止,他的一切,她没有一样觉得厌烦,但是,这并不是说,他们已经到了可以亲密的地步了,所以,这份亲密还是有些突如其来,她还没有准备好,至少是,她认为,还没有到水到渠成的地步。
但是,也正是由于不讨厌,甚至内心还有那么一点点压抑而羞涩的喜欢和渴望,所以,她不敢动,不能动,她怕她一点细小的动作,给他一个放大的错误的信息和导向。
但那双胳膊却轻轻地抽了出来,如它轻轻地上来一样悄无声息,有些迟疑,有些忐忑,有些害怕,有象在纠正一个错误动作的自责,竟象他在KTV的样子,也许,他就是看到了她的恐惧,本能而简单的安抚,他没有那么复杂,没有那么邪恶,她反思刚才是不是有些神经过敏了,从而做出了什么举动,以至吓得他将胳膊移了下来。
发动机由于是怠速,所以那声音就膨胀着,有节奏地侵占了整个空间,挤得整个车里好象只剩下两只抓在一起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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