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的确有点美食狂欢的意思。
不过所有人都沉迷于美食中,没有人注意到自己的吃相。
那只河套牛很快就被吃光了,侯府的大部分人都扶墙而行,只有胡先生外出办事,错过了羊肉泡馍,等其他人都扶着墙散去,此时的院子里的汤锅中,只剩下的炖汤的牛骨。
胡先生不知道,这牛骨也是好东西。
事实上,赵启明之前没怎么吃羊肉泡馍,等的就是这些骨头。
庖丁手艺不好,剃下来的牛骨带肉,在院子里的汤锅里炖了几个时辰,骨头里面的营养物质基本都已经到了锅里,骨头上的肉也已经炖烂,这就是最好的牛棒骨。
赵启明用大碗盛汤,又从锅子捞出牛骨,不再做任何的加工,直接抱起来啃。
这些牛骨很粗,胡先生觉得觉得啃起来不雅,但是真正享用之后,嘬着骨头上带起来汤汁,和若即若离的筋肉,胡先生很快就被成为牛棒骨的俘虏,啃得比赵启明还认真。
“不错吧?”赵启明啃完了骨头,扔给了趴在不远处的旺财,然后嘬着指头朝胡先生说:“幸好您出去办事了,不然吃完了牛肉泡馍,这牛骨就啃不动了。”
胡先生蹲在地上啃的认真,等到再也没肉了之后,才把骨头重新放到碗里,有些意犹未尽的说:“炖的确实不错,连肉带筋都烂了,吃起来不费事,也的确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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