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举起手傻乎乎的问:“让我再去招惹那个什么叫王一凯?”
齐凝儿一点头,语气铿锵:“对,没错,有什么意见吗?”
那冷冰冰的眼神扫射过去,似乎就在暗示约翰,如果没有关于生死的理由,其他理由,一律pass!
约翰背后开始冒汗,他说:“可是我泡了他的马子,他外号就叫疯狗,他在见到我,不得一枪子儿要了我的命啊。”
陆易一只手敲击桌面,柯达柯达直响:“对,没错。就是要这种效果!”
约翰看着陆易露出阴森森的笑容,心里变得拔凉拔凉的,他怎么感觉自己无形之中变成了惹是生非的诱饵,专门跑到别人面前讨打,事实证明她猜的不错。
夜里华灯初上,整个hong dēng qu终于陷入,白日里所没有的喧闹之中,来往寻欢作乐的人不计其数,这要是在先前的一个半月,约翰是这里的一尾游鱼,整天快活得不得了,身边美女环绕,美酒不停,似乎有着用不完的财富。
可到了今天,他在重新踏上这一块土地,不免觉得十分唏嘘,你又不是别的,就因为他今天是来惹是生非的。
他身后还跟着一大串,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兄弟,这些兄弟个个身高腿长,即便穿着流里流气,花里胡哨的衣服,或者重金属类的皮夹克,头发染成五颜六色,也丝毫掩盖不住他们浑身散发的黑暗气息。
没错,就是黑暗气息,约翰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虽然只是一个区区小偷,可对于危险这类气息十分的敏感。
若是日常的混混,顶多流里流气,填过写的才有那么一点疯狗的气味,可他身后跟着的这一群,估计不止舔一口血,那时不时瞄来的一眼,不善的眼神,似乎就能把它当做砧板上的肉,分分钟给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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