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波特的特质理论
奥尔波特首次提出了人格特质理论。奥尔波特把特质分成共同特质和个人特质。
共同特质是在某一社会文化形态下,大多数人或一个群体所共有的相同的特质。在研究人格的文化差异时,可以比较不同文化中的共同特质。个人特质指的是个体身上所独具的特质。个人特质又分为首要特质、中心特质、次要特质。首要特质是一个人最典型、最有概括性的特质;中心特质是构成个体独特性的几个重要的特质,每个人身上大约有5个~10个中心特质;次要特质是个体的一些不太重要的特质,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表现出来。往往只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表现出来。
卡特尔的人格特质理论
卡特尔用因素分析的方法对人格特质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基于人格特质理论的一个理论模型。模型分成四层,即个别特质和共同特质、表面特质和根源特质、体质特质和环境特质、动力特质、能力特质和气质特质。
1.个别特质和共同特质:与奥尔波特的特质理论观点相同。
2.表面特质和根源特质:表面特质是从外部行为直接可以观察到的特质。根源特质是制约表面特质的潜在基础,是人格的内在因素。
3.体质特质和环境特质:从根源特质可以区分出这两种特质。体质特质由先天的生物因素决
定,如16PF中的兴奋性、情绪稳定性等。环境特质由后天的环境因素决定,如16PF中的忧虑性,有恒性等。
4.动力特质、能力特质和气质特质:动力特质具有动力特征,使个体朝向某一目标。包括生理驱力、态度和情操。能力特质表现在知觉和运动方面的差异,包括流体智力和晶体智力。气质特质是决定一个人情绪反应速度与强度的特质。卡特尔用因素分析的方法提出了16种相互独立作用的根源特质,从而编制了“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调查表”。他认为在每个人身上都具备这16种特质,只是在不同的人身上的表现有程度上的差异。所以可以对人格进行量化分析。
艾森克人格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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