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季,给那小贩五两银子,匕首我们买了。”沧笙清冷地声音响起。
“五两?沧笙,你这是上赶着给别人送银子啊。”云楚涯怪叫一声。要是换成以前,别说是五两就是五百两,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可自从吃了几天青虫面,睡了几天猪圈之后,小郡王立马就变成了铁公鸡,抠门得要死。
“沧笙姑娘心善,怕是听了那小贩急用银子给亲娘治病,所以才想成全他。”秦轩之一身书生气,憨厚踏实。
冷季的想法跟秦轩之一样,他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如果遇到有需要帮忙的老百姓,只要力所能及,还是很愿意帮忙的。
五两银子而已,不是大事。
冷季把五两银子交给小贩,“匕首我买了,你快拿着银子去给你亲娘治病吧。”
小贩欣喜地接过银子,感激涕零:“谢谢公子,谢谢公子。”他一把抢过老道死死拽在手中的匕首,双手恭敬地递给冷季,“公子,匕首是您的了。”
冷季接过匕首,转身就走。
却被一只枯瘦的手抓住胳膊,“等等,这支匕首明明是老道我先看上的,你不准拿走!”
云楚涯走过去,一把拍开他的手,“谁先买到就是谁的。”
“不行!这匕首老道我要定了,你们不能拿走。”赤脚老道强势地拦住冷季二人的去路,“老道我这壶女儿红至少值十两银子,你们把匕首换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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