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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套中之套(一) (2 / 7)

        刘之勃的妾室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侍候了老爷出门,便回屋取下耳环手镯放进了首饰盒,用蓝布拢了头发,拴好灰布围裙,然后提了竹篮出了后门上街买菜。

        买菜的地方并不远,出后门沿巷子向东,穿过一条大街,再走不到半里路,就是龙王庙。龙王庙前的正街上便是热闹的集市,什么吃的、用的东西都有卖。如果正好碰上逢场天,就会买家挤卖家,背篼碰箩筐了。

        刘之勃的妾室穿着很普通,走在大街上毫不显眼。早年生活的艰辛,在她脸上留下了磨灭不去的印记。

        她本是刘之勃的邻村人,年纪三十几岁了。刘之勃的原配夫人嫁到刘家,便把自己的贴身丫鬟,也就是她,作为女方的嫁妆之一陪嫁过来。

        都说红颜命薄。刘夫人嫁过来没几年,便患上绝症。去世前,因为没有为刘家留下一儿半女,所以坚持要刘之勃将她收了房。后来她为刘之勃生了一个女儿,去年底刚嫁给一个京官的儿子。

        刘之勃因为无子,便抱养了他大哥的儿子刘文郁做嗣子。昨日老爷说,今日午前少爷便要赶到。所以她临出门前,除了在竹篮里放了些铜钱,还特意在抽屉里拿了五钱碎银子搁在怀里。

        这些年的光景,真是一年差比一年!她曾听老人们说,万历初年一石米才值七钱银子,现在一石米已经涨到了多少?三两!

        米价长了,肉价势必跟着长。肉摊子上一斤肉,二钱银子还要外加十个铜板(注一)!

        老爷是个油水不沾的清官,跟着过了这十几年,她也习惯了。再怎么着受穷,也比陕西乡下时强些。初到京师,她见着那些官眷们穿金戴银,身后的丫鬟仆役也比自己穿得好,自然眼红过一阵。兴许是不留神说漏了嘴,又兴许是那些官眷眼睛毒,转眼就看穿了她的想法。于是很快,那些金丝掐的发髻,镶金磨的玉簪(ZAN),绫罗绸缎制的衣袍,宝珠翠玉的全套头面和首饰连着镶嵌螺钿的盒子一起送到家来。

        可没等她穿戴整齐试上一试,刘之勃便让老仆全部送了回去,还跟她发了好一大通脾气。若不是为刘家留了一丝血脉,说不定她早被盛怒之下的老爷赶出了家门!

        “老爷要当清官,这没错。拿了那些不干不净的银子,下辈子便要投到鬼畜道去当饿鬼……可老爷这清官,当得也太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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