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不是哪些人应该服兵役,而是哪些人可以免除兵役,逃避兵役又当如何惩罚。
怕死是人的本能,没有深仇大恨,没有走投无路,没有严刑峻法,单是靠优厚的军饷待遇和光明的职业前景是不可能征召到足够兵源的。
成都府各县王庄是蜀王府的大本营,庄丁数十万。虽然蜀王府制定了很多富农裕民的政策措施,多次大声疾呼号召庄户们“保卫胜利果实”,但主动报名参加护商队的人始终不足,本乡本土入役还有钱粮补贴的护庄队却挤破了头。去年川北变乱,朱平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征召护庄队,这才把这些庄户从工地农田直接带入了战场。
蜀王府自己的庄丁尚且如此,那些富有的士绅阶层岂会心甘情愿与一群草标军户摸爬滚打吃糠咽菜还要拼命?
所以在廖大亨的奏疏中,确定了“自愿应募和强制征兵相结合”的兵役原则。先募后征,募之不齐,则以强征补足。没有免征资格却拒服兵役者,会受到严厉的惩处,甚至是以“临战逃脱”之罪杀头。
免役资格的划定也是难点。
勋贵官员和学生匠人在传统中是免役的,但蜀地的现实不允许这样,因为这两类人实在是太多了。
如蜀藩朱姓宗室,便有近万人之数。加上沾亲带故的,人数要放大十几倍;带武职的官员,亦有万人之多;至于秀才生员在校学生的人数就更多了,单是成都、华阳两首县,每县便有数百近千。
若是这些人全部免了,那全民兵役制度便徒为具文。有钱有势的人免役,还会在社会舆论和社会心理上造成灾难性的影响。穷人会想,闯贼献贼抢的都是你们朱家和官绅家,干我们屁事,凭什么要我们穷人为你们富人拼命?
因此廖大亨建议免役之人,必须严格限定为在任之官、在学之士和在局之匠。除此之外的所有丁男,一律入役。若想免役,均需缴纳免役钱。其标准设定,就是三条人命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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