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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七十三章 大计方定(七) (4 / 6)

        前些日子刘之勃再次直言上书,称蜀世子为蜀地之王,不是蜀王府之王。蜀王府利用川北战乱的机会占据了大量土地,虽将土地的收益用在了护国安民的伟大事业中,但难保普通百姓的利益受损,也难保百姓在背后骂娘。因此,他强烈建议素负仁贤之名的朱平槿把吃进去的吐出来,把那些土地分给无土无地的穷苦百姓。

        朱平槿不能始终对刘之勃的意见视而不见,因为刘之勃不是一个人,他代表着一种声音、一股思潮,甚至一种势力。如果觊觎天下的朱平槿对此装聋作哑,那么他就不得不忍受自己的政治声誉被污染、被贬低。当朱平槿的事业做大做强之后,他的老底就会被政治对手翻出来检视,变成政治对手攻击他的武器。

        然而朱平槿的老婆没有这么多的深谋远虑。

        她几乎凭本能展开了对攻的架势,而这次保宁会议就是她与刘之勃一决雌雄的战场。

        ……

        经过反复修改正式上奏的《垦荒条例》草案,在继续坚持田土骨皮分离的前提下,其内容已经做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

        首先,田土骨皮分离制度有了具体的实施保障。田土的有效证照分为了两类。一类是田骨红契;一类是田皮红契,概由官府发予,并征收契税。这个田土,采用了大明的纳税标准,是“田土山荡”的总称。对于民间的白契,垦荒条例明确否定其法律意义,坚决不认。

        其次,条例明确了“荒地”的定义,将“荒地”划分为“无主荒地”和“有主荒地”两大类。

        对于无主荒地,确定了“田骨官有、田皮先占”原则。

        “田骨官有”是绝对的。即所有的无主荒地都是官府的,也就是官府对无主荒地的无偿强制占有;

        “田皮先占”是相对的。即官府可以在适当时对田皮进行调整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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