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次,阿尔弗雷德让他最好的一个“朋友”,一个跟他一同长大、在荒野上觅食生存,后来又跟他一起做了佣兵的孤儿充当了必死的诱饵。任务成功之后阿尔弗雷德找到了这个朋友的尸体。
在那一瞬间,阿尔弗雷德整个人生中唯一一次产生了“后悔”这种感觉,这让他有些失神,以至于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不自觉地蹲到了朋友的尸体面前。
毫无思考的过程,只在潜意识地驱动之下,他用手指沾了沾朋友的血,轻轻用舌头舔了一下。
那股又腥又咸的味道,仿佛让阿尔弗雷德忘却了后悔的感觉,于他而言是一种解脱,并不如鲜血生涩的口感那样,相反,这让他感受到了爽快。
从此,阿尔弗雷德就彻底迷恋上了鲜血的味道,他试图品尝每一个人不同经历、不同身份、不同性格、不同死法的人,他们血液的味道有什么不同,为此,他不仅仅局限于设计弄死自己的同伴,也将一些雇主并未要求杀死的目标自作主张的杀死。
这样的行为,在他把个个细节都设想到位且处理得当的情况下,雇佣通常都不会有什么意见,而且也不会作为滥杀无辜的行为而登上猎人协会的通缉令上。
直到有一次他彻底玩砸了。
那个时候,阿尔弗雷德已经是佣兵圈子里著名的好手了,在鲜血中不仅仅磨练出了好头脑,身手和战斗经验也有了长足的进步。除了超高的委托完成率以外,他也以蹊跷的同伴死亡率著称。是以在这个阶段,已经没有多少佣兵愿意跟阿尔弗雷德搭档去完成委托了。
所以阿尔弗雷德不得不成为一个独行侠。好在他还可以对委托的目标下手,勉强满足他对鲜血的渴望。
那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富商,委托阿尔弗雷德去教训一下一个地方小黑帮的首领。
富商选择阿尔弗雷德的原因仅仅是因为阿尔弗雷德收费贵,这个有钱人有着一套认为收费贵代表服务好的生意理念,他因此发家,并认为佣兵界也是一样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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