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几乎可以听着自己清晰的心跳。
他被说服了,他觉得这就是他的机会,这绝对是他的机会。
后面说要他在无凭无据有情况下,去秦州,以勾当秦凤路经略安抚使司公事的身份,替刘瑜打前站,安定诸事,在刘瑜到达之前,可以替刘瑜决定一切事等等。
本来很荒谬,因为什么也没有啊!刘瑜也没有把安抚使的印信带来给他啊。
但沈括已被前面那句话说服了:故非艰难绝险,寻常人不能成之事,又如何显我兄之才?
人人办得到,还要他沈括何用?
他沈括去办一件人人都能办到的事,又如何让世间人,知道他的本事?
太有道理了,至少在狂热的沈括想来。
特别看到最后刘瑜的许诺:世间唯我知兄之能,以此为誓:自我抵秦州之前,兄之所决,一切功过,吾愿与兄共担!
沈括眼眶突然就红了,一把握着剥波手臂:“走!事不迟疑,现在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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