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夏低头一看,才发现由于刚才胡尺的折腾,导致他袖子往上抽了几寸,露出伤痕累累的手腕。
史镛对他手腕上的伤很感兴趣,一直盯着看道:“这不是刀伤也不是剑伤,到底是什么怪异的兵刃?”
“不是兵刃,是渔网的勒痕。”丁夏道:“早年间我曾在海里打渔为生,经常接触渔网和鱼线,所以留下许多痕迹。”
“哦!”史镛连连点头,算是认可了他这个解释,拱手道:“天色不早我就不留几位了,我不是开玩笑,这里真的有狼群,几位路上多加小心!”
和杨泰他们分手后,史镛骑马回去,跟军队汇合,找来夜不收李得,问道:“你说伤疤要什么时候才能好?”
“这个就要看多深了。”李得道:“要是小划伤,也就七八天就好。如果是刀伤,那得半个月才能好。”
“如果是渔网的勒痕呢?”史镛突然又提了个问题道:“假如一个人年少时被渔网勒出很多伤痕,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再打渔,那伤疤能消失吗?”
“消失是不可能的,无论怎样都会留下痕迹。”李得道:“不过要是保养的好,倒是可以淡很多。都指挥怎么了?遇见了什么事吗?”
“没有,我就是看见个朝奉手腕上都是伤痕,觉得奇怪罢了。”史镛回想道:“那伤痕,我越看越觉得奇怪。按理来说,像他那种人以后赚了钱养尊处优惯了,应该是细皮嫩肉的,怎么会有如此明显的伤痕?”
“大概是经常在江湖上行走的缘故吧。”李得道:“本朝许多商户都这样,甚至出门还要带刀呢。”
“或许是我多想了。”史镛转移话题道:“对了,这几天可能会有很多番人去宁夏城,我们多做警戒,尤其是你这夜不收,要多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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