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只有三点:
一是军职分明。
下级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指令。
违背处罚有开除会籍、降职、通报、罚薪等几种,统帅、将领、团长、营长和队长分别具有不同级别的执行权。
统帅说出口的处罚就必须执行,最低的队长只有处罚建议权和投票权。
二是赏罚分明。
阵亡有补贴,为了特殊指令而阵亡的加重补贴。
执行某些特殊作战任务,比如警戒刺探等,系统无法统计贡献的,各级将领都有权也有义务发放补贴。
三是军职升迁。
弄出一套领军作战贡献积分,积分到一定程度的给予会内军职,参照管理职务发放不同的月薪补贴。
这点主要是区分系统军衔,系统更倾向个人作战贡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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