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在上书中说:贤主若能行“督责之术”,群臣不敢不全心全意为君王服务;不能行“督责之术”的君王,如尧、舜等比百姓还辛劳,简直是受罪。
什么是“督责之术”呢?实际上就是严刑酷法和君王的独断专行。
李斯说:“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就是对臣下和百姓实行“轻罪重罚”,使人人不敢轻举妄动。君主对臣下要实行独断专行,要驾驭群臣,不能受臣下的影响。李斯认为,只有这样的君主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实行“督责之术”,群臣百姓也就不敢造反了,君王的地位才能牢靠。
李斯关于“督责之术”的主张,既有取宠于秦二世的一面,也有他继承法家思想的一面。在上书中,他也是一再引申不害、韩非的话,来证实自己的看法
。不过,李斯讲得更加露骨而已。
糊涂可笑的二货胡亥,不顾天下百姓的反抗,采纳了李斯的“督责之术”。此后,杀人多者为“忠臣”,残忍者为“明吏”,弄得天下怨声载道。
李斯面对危局,屡次想进见二世,二世只是不许。
赵高见此情形,假意问李斯:“现在关东反叛的盗贼如此嚣张,但皇上仍然声色犬马,毫不关心。我本想劝阻一番,无奈位卑言微。丞相乃先帝重臣,说话有分量,为何不进谏呢”
李斯苦笑摇头:“我何尝没有想过。只是现在陛下常居深宫,很难见到,我找不到机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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