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兰莹,被告所说的是否符合事实?”
兰莹淡淡回应,
“没错,他说的正是这样,但是我也是在看到林雨的转接签名之后,才答应将公司转交给他。”
“既然如此,那么请被告出示公司的转接合约。”
法官说道。
对此,郑华早有准备,他让崔律师将档案袋拿出来出示,经过检验,上面确实是十分详细的说明了公司转接的各种注意事项,以及最后的法律权益分配。
“被告的合约是拥有法律效益,所以原告并不能对此进行申诉。”
法官的话让兰莹心里一沉,既然她早已经想到这个结果,但是她还是非常不甘心。
她的双手抱紧双臂,头微微的往下低。对此,她并没有怨恨林雨,因为公司本来就是两个人创建,并且是由林雨一人撑起来的。
这时兰莹给找来的律师说这个合约在当时签订的时候,只有林雨一个人的签名,没有兰莹的参与,所以即使要进行公司交接,应该是兰莹与林雨所属资产股份分开的,而交接的股份只是林雨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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