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最近有个报道,也是很离奇,倒霉的也是两个警察。河北省邯郸公安局两名刑警侦办一宗诈骗案,结果嫌犯被异地政法部门释放,而作为办案人的他们反而失去了自由锒铛入狱。在异地一审判决之前,他们已经被关了两年零五个月。
让邯郸公安局刑警中队中队长刘延和刑警孙盟失去自由的,是他们三年前侦办的一宗诈骗案。
2002年4月,嫌犯孙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邯郸的一名赵姓商人,他向其谎称自己曾是黑龙江省公安厅三处处长、国家安全部远东情报站站长,为厅局级干部,谎称能运作购买海南海钢集团全部贫矿石项目。实际上,这个孙某某只是一个疗养院的保安。
赵姓商人在其诱骗下同意投资该项目,2002年5月,孙某某向该商人索要购买项目的前期运作费,赵于当月向孙某某转款150万元。
两个月后,事情起了波澜:这个贫矿石项目被另外一家公司“捷足先登”。也就是说,购买所有的贫矿石已不可能。孙某某则谎称,如不继续给资金,项目肯定跑不成,之前投入的资金也收不回。
孙某某陆续向赵姓商人索要了526万元,赵姓商人后来听说孙某某是个骗子。于是向邯郸公安局报案,称其涉嫌诈骗其六百多万元。
数额巨大,邯郸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并追捕孙某某。5天后,孙某某人归案。
如果邯郸县公安局继续侦办,孙某某案或将被移送审查起诉。
然而,河北省委政法委一封协调、督办通知,让这起诈骗案迅速脱离邯郸政法系统的管辖。通知称,孙某某案由宣化区法院、检察院管辖。两天后宣化干警来到邯郸移交,当晚,宣化干警在邯郸就把孙杜某某放了,办了取保候审手续。
接下来更戏剧的是,两名办案刑警被调查,调查他们的正是接手诈骗案的张家口政法系统。结果,刘延、孙盟涉嫌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被抓走。
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清楚了,原来是孙某某托人找到了北省政法委书记,如今刚落马的庄越,答应救出后送一百万元给他。
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刘延被认定滥用职权罪,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口供有关。按照张家口警方的说法,在孙某某被抓期间,刘延两人多次对其暗示、威胁,约定孙某某送两百万给刘疏通。实际上,证明刘延暗示、威胁孙某某及插手经济纠纷的证据,“仅有孙某某的口供,而孙属于诈骗案嫌疑人,与办案人刘延是对立关系,且是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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