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说将好地、坏地分开,好地授田50亩、坏地授田150亩,等着把坏地变为好地,再收回去重分?
比如是否可以复行宗法制,嫡子传承父母的土地,而次子等出海去南洋等地开拓,开拓的钱,由继承了父母授田的嫡子出?
再比如收税到底是直接问每个人收税,还是复井田制,空出来一块专门的公地,由私田农夫耕作后作为赋税?
这些东西,都是学派这些年对土地政策的“设想”。
反正刘钰嘲讽了他们之后,程廷祚对孟松麓说,兴国公嘲讽的虽有道理,但实则不然。
他用了大顺九宫山之前“均田”的口号举例,说就算当初太祖皇帝均田了,那么怎么均?
均了之后,又怎么保证日后不会重复过去的兼并?
具体到乡村的政策、赋税的政策、授田的政策,哪些是空想、哪些是可行的?
是以,我们的尝试还是有意义的。
我们先不考虑怎么让地主退田给佃户、或者是赎买、加税、官田减税私田加税、亦或者强制征收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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