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一记放牛,二记抓鱼也说完,就是浮生三记了,从何说起呢?
癫佬就是癫佬。
第一次对女孩子有好感,应该是在小学三四年级吧。
那个同班同学太好看了,不过她喜欢的应该不是我;但我依然喜欢看她,整整两三年呢。虽然离现在都快三十年了,依然能记起她,名字却想不起来了。她就像一尊菩萨或者说贵妃宝钗之流也未可知,奠定了我对女孩子的印象。
如果再往前推算的话,一个村子里的两个女孩子,都是比我大一岁,一个斯文一个活泼,斯文的学习好,活泼的和她打过架,不止一次的互掐,胳膊都掐出了很深的印痕。呵呵。这都是邻家女孩,一个小队的,我们村分三个队,中队的一个女孩,和我一样大,我喊她玩,她骂我流氓,那时六岁,还没读书。家里人埋怨了我一顿,好好的你喊人家干嘛?差点挨揍。
总而言之,对邻家女孩的印象也挺不错。因为太熟悉了,所以就没法下笔写她们了。现在她们都过得不错,唯有我落拓,还是孤家寡人一个。真是同村不同命。
说起同村,还有一个女孩子,聪明灵秀就如林黛玉,她和我同村不同队,比我大一岁高一级,五年级时她留一级,总算追上她了——同班同学平起平坐。
我想说的是暑假里的事。那时大概是她读二年级我读一年级。只记得那一年的大事件是邻居家买了村里的第一台黑白电视机,天天中午和小伙伴们挤到邻居家看《西游记》,孙猴子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我就是属猴的。
我家的田地离庄子最近,我就得天天守在田地头,不让村里鸡鸭鹅还有猪牛羊来糟蹋;她家晒谷子的场子就在我家地头,她母亲买了几十个小鸡放在晒谷场里让她看着,所以我俩就熟悉了。
她总是那么喜欢学习,搬个小板凳躲在麦草垛的阴凉中很认真的写暑假作业,我就坐她旁边陪她的小鸡仔玩,玩腻了我就想帮她作作业,二年级的暑假作业一年级的我怎么会作?翻来覆去看不懂;但第一题还能略懂,加减法吗,她终于纠缠不过,让我作加减法,可拿起笔来,还是不会作,于是作罢。
天渐渐的热了,我们俩就去躲荫。庄稼地里有几个大老坟,那个最大的老坟上生长一颗很茂盛的树,就像一个天然的大伞一般遮天蔽日。那树主干一米多高吧,上面分叉,因为太粗壮了抱不住,我能勉强爬上去,她爬不上去。我就在下面举着她,她才能爬得上去。她坐一个支衩我坐一个支衩,一坐就是一天,当然中午各自回家吃饭,我则急着去邻居家看猴子哩。
最美好的暑假就在大树上和她一起过了——不,还有孙猴子,太喜欢看了,不只是因为我也属猴。
为什么要写这个小女孩呢?因为她给了我太多甜蜜的回忆。就像西红柿一样,每当快中午的时候,她就要溜回家,偷拿几个大大的西红柿,然后我们俩坐在树上啃起来,现在回忆起来,真的好甜啊。那时园子里西红柿还未成熟,她拿的西红柿是她爸妈在街上买来的,呵呵……
再则就是有一天,她的堂弟找她来玩,看他俩玩的那么开心,我倒吃醋了,她竟然感觉到了,等她堂弟走了之后,她就说了我。我很羞愧,那种羞愧现在还记得。多情,对于我来说,也许是天生的;吃醋,是多情的衍生品,自然也是胎里带的。这么多年来,因为多情,便偿人间酸甜苦辣;因为吃醋,几乎毁掉了我的幸福。感情虽好,副作用也大呀。还是不多情也不无情的人生比较中正,也比较有趣,大多能平平安安平平淡淡平平凡凡的过完一生。等脚踏白云升向天空的那一刻,回头看最后一眼,方知这才是人生,这就是幸福呀。
还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五年级时,我们同班同学,期末考试,她语文考了七十二分,我语文数学加一起考了七十一分。这件事死也记得。因为学习太差,老师不让我参加小学升初中考试,因为那时是有名额的;也是那一年,她们家搬到城里居住了。
那棵树,在我结婚那年被人砍掉了,因为太茂盛,让周边的庄稼生长不起来;本是很平常的事,对我的触动有点大,因为看到它,就想起了童年的时光;现在,童年流逝了,树也被砍伐了,远远望去,一片空白。我的心好痛,也许是因为婚姻,我不幸的人生开始了。
童年,在小学的时候,我还是一块普通的石头(现在还是石头,不过进化成了顽石。)在乡村里生活着,可生命中的钗黛形象就如日月一般升起来了。现在想想,真的有趣;现在品味品味,真的无趣,记不起钗也忆不起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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