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盒越来越近,怪虫探出花心的身子也越来越长,脑袋下的一段仿佛脖颈的地方拗成了鱼钩般的弯弧。就在那怪虫低头凝视之际,突然,眼前一黑,便跌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完蛋了!
——倘若这怪虫有灵,必会如此哀嚎!
沈越可从未想到素来行止慢悠悠的滕伯居然也有这般身手灵敏的时候。他见滕伯双手捧着个甜白瓷小盒,那小心翼翼的劲儿,仿佛捧着他祖宗般,不由一笑,问道:“这是什么来历的虫?瞧你这稀罕样儿。”
滕伯转过头来,喜笑颜开,一张老苍苍的核桃脸登时变成了盛开的大菊花。“公子爷,您可不晓得,这虫可是宝贝呢!”
他捧着他的“虫祖宗”走过来,乐滋滋地解释道:“这虫罕见得很!老奴曾在宫——呃,公明阁的藏书里提及,说这虫有识花之明。天下花草不知凡几,然,只有真正的奇花异卉,才能得此虫的青眼。此虫只以花粉为食,十年长一节,待长得十节后,便会通体鲜红,宛若珊瑚。”
“书中说这虫的两只大螯锋利无比,且含有剧毒,无药可救。”
“方才庙苗去我那里拿些草药,便提及此虫。老奴一听,吓得不轻,生怕公子爷不妨备被这虫给钳了,故而急忙忙赶来,还望公子爷莫要怪罪。”
沈越摇头道:“怎会?”又皱眉问:“既然这虫带毒,你又用它作甚?岂不危险!弄死算了。”
滕伯双眼一瞪,很紧张地回答道:“万万不能!这可是宝虫呐!”
廿三“噗嗤”一乐——听说过宝马宝画宝葫芦,还是头一回听有唤“宝虫”哒!
滕伯瞪过去一眼,道:“不怕公子爷笑话——您是晓得的,老奴这辈子没个啥爱好,就喜欢种些花花草草。然,这些花花草草,大家伙儿瞧着好的,未必是真好;瞧着不好的,也未必就真不好。有些花草,世人也说稀罕,却未必是真稀罕,未尝没有抬秧哄架子的意思。倒是这虫还公正些,被它看上的,都是世所罕见的花草。老奴种了一辈子的花草,自诩也养出了几盆好花草。然,若能得这虫的首肯,那才是真正的上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